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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大力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20-08-03    来源:新浪财经   

  据农业农村部7月17日消息,2020年,农业农村部法规司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部党组中心工作,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扎实有效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先后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工会组织等集体荣誉称号。

  狠抓立法质量效率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立法,加快推动法律法规规章制修订,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推动农业农村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发展。

  (一)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法制定进程。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对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具有重要意义。积极发挥乡村振兴促进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单位的职责作用,将制定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头等大事,全力以赴、抓紧抓实。完成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征求国务院部门意见工作,就乡村产业发展、扶持措施依据等深入研究论证。6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将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征求各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法有望年内颁布。

  (二)推动重点领域立法进程。深入开展重大立法问题研究,进一步强化重要领域、重要事项立法。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公布实施,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推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公布实施,为防治农作物病虫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粮食安全保障法制定。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起草工作,韩俊副部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立法工作方案和草案框架》。

  (三)强化公共卫生安全立法修法工作。着眼于构建疫情防控法律体系,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立法修法工作,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参与制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充分吸收。制定印发我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推动动物防疫法修订,目前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与有关司局共同研究起草《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在工作会商、征求意见、舆情应对、沟通协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确保目录依法如期公布实施。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专班,统筹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生物安全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制修订工作。

  (四)统筹规章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制定实施《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远洋渔业管理规定》《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农膜管理办法》等4部规章。目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已提请部常务会审议。适应深化机构改革需要,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组织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和废止12部规章、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对我部制定或上报国务院办公厅的16部规范性文件出具了合法性审核意见书。

  狠抓执法改革深化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部党组部署要求,继续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认真办理复议应诉案件,强化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强化农业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升农业执法能力水平。

  (一)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改革,督促地方建立健全执法机构。截至目前,省级改革已基本完成。市、县级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已有309个地市明确了市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占应开展地市总数的93%;1978个县(市、区)明确了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占应开展县(市、区)总数的89%。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印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修订发布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研究修订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文书格式。督促地方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等执法制度,落实执法经费财政保障等执法保障政策。积极配合制定执法证件统一样式。

  (二)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聚焦各地农业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能力不足等问题短板,在全国部署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明确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执法人员素质普遍提高,执法制度机制更加完善,执法保障措施基本落实,执法办案能力明显增强。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公布第一批70个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45个示范单位,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组织监测单位对示范窗口和示范单位同步启动跟踪监测评价工作。大力开展执法培训,制定网络培训方案,组织录制网络培训课程,将1期线下培训班调整为线上培训班。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开展农业执法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地方执法典型经验做法,公布2019年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10大典型案例。

  (三)强化重要执法监督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梳理与乱占耕地执法有关的法律依据,并就谁来认定、谁来执法问题进行专门研究。积极参与长江流域禁捕执法工作,组织沿江有禁捕执法任务的10个省市开展执法机构摸底调查。督促相关省市加快沿江沿湖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组建综合执法机构,为全面实施长江禁捕执法夯实工作基础。督促沿江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将长江禁捕执法作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作用,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复议内部监督、主动纠错和预防诉讼风险的作用,按时办结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下半年,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把初心落在行动上,把使命担在肩膀上,始终做到目标不动摇、工作不松劲,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效能,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以推进立法协调、执法监督、普法宣传、审批服务为重点,大力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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